信息来源:重庆日报
蓝灰朗汀网络获悉:11月3日,渝中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出台了《渝中区社会绿化奖励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通过见缝插绿、屋顶绿化、垂直绿化等方式参与绿化建设的单位或个人,最高可申请每平方米260元的绿化奖励。
渝中区是地处都市功能核心区,在城市绿化方面存在地域狭小、土地资源贫瘠、可绿空间有限等客观瓶颈。为增加城市绿化面积、改善城市生态环境、丰富城市景观,该区先后出台了各项“建绿”鼓励政策,发动全民参与园林绿化建设。今年以来,该区新增绿化面积约1.01万平方米,改造绿化面积约18.8万平方米,并在全市率先开展最美屋顶绿化评选活动。
此次《办法》为一次性奖励,奖励范围包括已有建筑和新建建筑,奖励方式分为公用建筑和非公用建筑。其中,对在公用建筑实施屋顶绿化建设的单位实施全额奖励;对在非公用建筑实施屋顶绿化的单位或个人实行差额建设奖励。奖励金额:草坪式绿化每平方米为100元、组合式绿化每平方米为150元,花园式绿化每平方米为260元。此外,《办法》还新增了容器式墙体绿化的奖励政策,按照容器式墙体绿化的实际覆盖面积进行奖励,标准为每平方米200元。
单位或个人新建的社会绿化在施工完成并经过一年养护期满后,方可于每年7-8月向所辖街道办事处提出奖励申请,经验收合格并通过公示后,方可按《办法》规定的奖励类型和标准拨付资金。